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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要訴離就沒問題?

雖然台灣的離婚率很高,幾乎是每三對夫妻就有一對夫妻離婚,但是這不代表在台灣的夫妻要離婚非常簡單,如果是夫妻兩個人都有離婚意願,還是必須要等到兩人在離婚協議的部分達成共識,兩個人都互相可以接受對方的要求,還要找到兩個有判斷能力的成年人作為離婚證人,在非假日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,離婚才算是完成。更不用說是如果其中一位不願意離婚的時候,連離婚協議都不用談。

根據基隆市徵信調查發現,有不少男女都天真的以為,只要自己想要離婚,就一定可以離得成,就算對方沒有離婚的意願,提起訴請離婚,也能讓對方不再霸占配偶的位置,然而卻忘了,訴離理由才是讓法官判准離婚的最重要原因。如果只是單純膩了、看不慣對方的所作所為,或是其他千奇百怪的理由,是不可能讓法官判准離婚的。這就是婚姻制度裡的配偶權的保障機制。除非自己不是犯錯的一方,又能提出兩人的婚姻無法繼續經營的重大事由,才能作為讓法官判准離婚的訴離理由。

為了不希望結婚以後,還要走上離婚這條路,越來越多人會選擇請徵信社做婚前徵信,或是簽立婚前契約,萬一是結婚以後,才發現婚姻越來越冷淡、夫妻二人越來越疏離,也可以到政府立案的徵信社做婚姻挽回的委託,專人協助找出問題並處理好,自然就少了想離婚的理由。

 

打消離婚念頭?

很多人會覺得,婚姻是不是真的是愛情的墳墓?為什麼婚前覺得很棒的人,婚後好像還是會變了一個樣子?是不是不要結婚,才可以一直相愛下去?是不是結婚以後,總有一天會面臨要不要離婚的抉擇,只是選擇不同而已?然而基隆市徵信調查發現,婚姻改變的不是愛情,是夫妻二人的立場跟眼光,要承擔的責任跟義務多了,自然看事情的角度就會不同,因而展現出不同的那一面。

有不少男女想要離婚,但是另一半不肯,於是就想著要用什麼作為訴離理由讓法官判准,可是基隆市徵信發現,那些理由大多都是夫妻二人可以去協調根解決的。到專業又合法的徵信社做婚姻挽回的服務,由專家協助找出夫妻二人的問題,從旁輔助夫妻二人進行溝通跟協調,不但不用再想訴離理由,連離婚的念頭都有可能被完全打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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