協商離婚條件,保全離婚權益
婚姻法裡有規定,假如婚姻確定已破裂,調解無效,就該准許離婚,因此法院訴請離婚的主要條件是,夫妻感情破裂,而確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情形有重婚、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性行為、虐待、虐待家人、惡意遺棄、企圖殺害對方、有不治重病、生死不逾超過三年、確定判有期徒刑六個月及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關係,只要符合這些離婚條件,都可向法官提出離婚的要求。而離婚也不只有判決離婚這條可走,只要雙方有共同離婚意願即可,且找兩位以上的見證人,親耳聽聞或親見夫妻的離婚意願,簽名並送至戶政事務所作離婚登記就好。這是屬於和平的離婚方式,兩人結束夫妻關係後,多半還沒當朋友,即便無法當朋友,至少也還是點頭之交,但假若採訴請離婚的方式,夫妻關係結束後剩下的也只剩仇人情結。民眾得視婚姻狀態選擇合適離婚方法,保障自身離婚權益,就怕匆促決定離婚,讓權益嚴重受損,甚至答應對方不平等條件,民眾若不知該如何處理,不如尋求徵信社協助。徵信社經手過不少夫妻離婚案件,能分析案件以合適方法進行,保障客戶權益及安危,徵信社提供不少徵信服務供民眾參考,讓團隊有效解決問題。
合意離婚較簡單,官司離婚較複雜
合意離婚相對於訴請離婚的程序來較為簡單,但也因為如此,很多夫妻會在過程中省略許多關鍵步驟,導致事後一堆夫妻離婚後在提出離婚無效的告訴。而選擇另一種離婚方式,也就是要打離婚官司,但大家應該都很清楚,打離婚官司不僅耗費的時間長,花費的金錢也多,且對家庭與婚姻的傷害最大,多半官司打完兩人的感情也徹底決裂。更別說在法庭上互相攻擊對方,甚至還得請孩子出庭當證人,給孩子看到這些畫面,都會帶來嚴重的衝擊及影響,故夫妻也得為孩子的心態考量,能盡量選擇和平離婚就選擇。分析婚姻狀態及對方態度,選擇合適離婚方法,保障離婚權益,避免衝動離婚,也不要急於離婚答應不平等條件,讓徵信團隊協助幫忙,提供服務展開行動保障離婚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