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網購應享七天鑑賞期

在這個科技與網路都已經進步到幾乎人人都會使用,沒有網路就彷彿變得萬萬不能的年代,網路購物更是盛行在這個繁忙的社會,連上網路、動動手指,就可以買入自己需要的、想要的物品,不需要再花時間特地去逛商場,而且在實體商場買東西,還得要承擔店租等其他費用的分攤,網路購物則不需要,加上貨運送到家、便利超商貨到付款的服務,相對方便得多,但是台北市徵信公司調查發現,大多數的時候網路購物都是方便的,卻常常會因為退換貨發生交易糾紛。

網路購物與實體店面最大的差異,就是實體店面大多數的東西都可以試用,即使無法試用,也看得見實體、摸得到材質跟品質,還可以當場驗貨,網路購物無法做到,而且還有許多的賣家,會剝奪消費者擁有七天鑑賞期的權利,用各種理由不予退換貨,導致消費者權益的損失,不知情、不懂消保法的民眾,就會因此吃悶虧。

正是因為網路購物沒有辦法看見實體,無法當場驗貨,所以即使發現瑕疵,也會是在收到貨品以後,即使沒有太大的缺陷或是差異,花錢消費買到不符合期待的物品,想要退換是正常的,商家不僅應該給予消費者七天鑑賞期,在七天內可以無條件退換貨,還不得要求消費者自行吸收運費,只是很多消費者都不懂。若是發生網購退換貨的交易糾紛,可以到專業的徵信社尋求徵信蒐證的協助,檢舉並提告求償。

 

七天鑑賞期,從收到貨開始

在網路購物盛行以前,所有的民眾買東西,通常都是在實體店面交易,有些東西會因為沒有實際操作過就不會發現問題,或者是無法當場拆封驗貨的,也會提供消費者七天鑑賞期,發現問題可以無條件退換的,更不用說是網路購物這種,根本看不見也摸不到實體的情況,給予消費者七天鑑賞期更加必要。可是台北市徵信公司發現,有很多商家為了自身利益,除非有相當嚴重的問題跟瑕疵,否則都不予退換貨,剝奪消費者應該享有的七天鑑賞期的權益。

根據消保法規定,網路購物的消費者應該享有七天鑑賞期,七天內有問題都可以無條件退換貨,而且不需要負擔運費,而這七天,是從收到貨品算起。如果發現自己的權益遭到剝奪,趕緊委託徵信社協助徵信蒐證,爭取權益。

arrow
arrow

    bb888526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